明志大樓辦理都市更新廠商評選作業說明
一、參加評選廠商:
大壯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台塑建設事業公司、台億建築經理公司、
華南金資產管理公司計 4 家。
二、企劃簡報方式
廠商依抽籤順序,實施企劃簡報,每家簡報時間 25 分鐘,間隔時間 5 分鐘。簡報時間採「計時」及「響鈴」提示,倒數 5 分鐘響鈴一聲提示,時間終止響鈴二聲提示
三、企劃簡報內容大綱:(一)公司簡介。(二)都更程序。(三)作業流程規劃。(四)執行方式。(五)財務分析。
(六)概估地主分配坪數。(七)收費方式。
四、所有權人評選方式:
(一)各專有部分(每戶)區分所有權人,均有一投票權,選票於報
到時發予,區分所有權人未到場且未委託他人代為參加者,
則放棄評選資格。
(二)採單選法評選,選票圈選數不得超過一家,圈選數超過一家
或塗改無法辨識視為廢票。
(三)於會場開票統計,總得票數前二名依序代理明志大樓辦理都
市更新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