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築設計工作的精華,在於有幾的連結概念(CONCEPT)與形式(FORM)。在思考過程時建築應視為整體而不應該分解成局部片段而予以增減拼湊。設計概念不論是理性邏輯的演化或是主題式的發展,都應該建立一套秩序,一堆問題與疑問,以及一些固定的原則。
路易斯康,是我個人最喜歡的建築師之一。他的作品如:耶魯大學的大英博物館、德州金寶美術館、新罕布夏依薩中學圖書館、加州沙克研究中心都是建築的經典作品。康的作品對於光線、時間感、場所感都有令人感動的掌握能力。
康的作品也影響了整個現代主義建築的發展方向。現代主義一度將簡潔當成教條,只用工業化的材料;康巧妙地混用了磚、混凝土、鋼鐵。他重新發現材料的本質,將現代主義由形式的陳腔濫調轉向注重材料的本質的正道。
作者以為設計,就是要找到一個起始點,一個靈感,或是一條線索,從那裡發揮逐步完成一套自己的設計邏輯,並且能夠說服大眾。設計的開始有千百種可能性,可能是理性狀態下的產物,有可能是無意間所產生的,更可能是非理性的衝擊所影響的。換句話說,可能從活動的關係,可能從基地的條件與限制,可能從當地的文化及特殊的符號,甚至可能從民族傳統演化而成。因此硬是要規定設計的邏輯和方法,恐怕無法全盤體會設計的奧意。
建築設計是空間設計、產品設計、以及視傳設計的綜合體。建築設計的精隨包含內部的空間,以及外部的實體。如果以整個都市環境來看,建築量體所圍塑出來的”虛”、”實”空間界定的公私介面的環境。建築好比一個藝術家的作品、包括外觀的質感、視覺的體驗、以及空間的經驗,種種交織而成層而創造出來的。因此,
對使用者來說,建築的目的,在創造好的建築空間,來滿足視覺、觸覺、聽覺等需求。相對的,對整體都市環境來說,建築就是一都市表情的元素之一,關係到整體環境的美感。因此,設計某方面來說,是在創造優值的空間,提昇生活品質。作者在這裡說的情境,意思是我們所從事的每一項活動,都有目的,都有需要配合的氣氛,包括燈光、室內溫度、色彩、材質等空間元素,才能夠達到舒適的地步。比方說,餐廳有用餐應有的氛圍,旅館有住宿的氛圍,體育場有活動的氛圍等等,沒有把調性抓對,就有如音樂家音符演奏錯誤一般,令人吃驚。對的場所,創造對的感覺,才能徹底發揮設計的巧妙,令人激賞。
情境式設計,就是照顧到空間設計的每個細節,並且是從使用者的心理層面出發。每每以使用者的心情作為檢視的依據,包括窗戶的形式、大小,窗台的寬度,是否要設計花盆,看出去的景致是否正確,室內空間的深度是否恰當,自然採光、封通是否兼顧等等鉅細靡遺。
依據Edward t White在序列系統一書中提到的:設計並不是只有那些受上帝寵愛的人才擁有的能力,而是一種運作系統(System of operations),是我們一般人都可以做,而且事實上每天都在做的事。因此在設計學習的過程中,可以運用模型(Models)或有組織的架構以獲取設計知識並形成條理貫穿的事物。設計本身並沒有固定的規則,但是任何的設計方法卻都有基本的知識和技巧。
建築物對土地的關係十分密切,與環境的互動亦十分重要。有時外在的環境,包括:風向、風速、溼度、雨量、地形微氣候等建築物理因子,都市紋理,都市計劃,都市設計,整體景觀配合,開放空間統一等等都市層面的因子等,決定了建築物的座向,正面、背面的處理,甚至材質、色彩的明度等設計細節。
所謂建築設計原理,講的是一般性的設計原則,與建築師考試的快速設計不大一樣。快速設計的要求是有限的時間內,找出合理的解答,其過程有如解題一般。當然,這如此短的時間內要做到盡善盡美,是不可能的事,因為作者以為設計除了兼顧形而下的建築實務外,更應有形而上的內涵。
作者強調設計是一種修練。所謂修練,是需要時間跟空間的。時間上,必須日積月累,絕不可能速成,就好比音樂、藝術、繪畫、及許多創作一樣,人生的閱歷經驗的累積、生活的哲學,實際的體驗等都是必須的。成熟的作品,是需要萃練的,反應在設計的形而上哲學。另一方面,設計其實是整體的,包含社會、人文、時代潮流、地域環境等等,這些就是空間上的修練,或是”修練平台”。設計是無法脫離社會而存在,它因應人類需求而演化。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建築環境,不同的國家,人民的價值觀,生活的習慣等種種諸多因子,均是在修練平台必須注意,體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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